青年禁駕期間違令被捕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青年涉嫌在禁止駕駛期間駕駛,上月下旬被查車的治安警揭發拘捕並起訴。
被捕本地青年二十餘歲,其涉嫌觸犯《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二條“在禁止駕駛期間駕駛”第一款,結合《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條“違令”罪第二款被起訴。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另外,因涉案青年未能出示有效保險文件,亦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法》的規定,已對其檢控。
治安警上月二十四日在氹仔基馬拉斯大馬路查車,期間截查一輛重型電單車,男司機未能出示駕駛執照及車輛保險。經翻查資料,男司機於去年十一月因超速被判處禁止駕駛六個月,有人供認案發當日正駕駛電單車返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