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成可獲贓款百分五作報酬
兩中學生涉上門收騙款就逮
【本報消息】兩名本地男中學生涉嫌協助內地詐騙犯罪集團在本澳收取電話詐騙所得贓款時,被埋伏的司警當場拘捕,起回騙款。司警繼續跟進調查,相信仍有其他人受騙沒有報案。
稱涉私人糾紛索償
兩名被捕男中學生分別姓廖,十六歲,在新口岸區某學校讀書;姓蔡,十八歲,在內地某學校讀書,兩人為朋友。司警落案控以“犯罪集團”和“詐騙(巨額)”罪,昨日上午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情透露,司警前日接獲三十餘歲本澳男子報稱,其九十歲祖父星期一接獲一陌生男子來電勒索金錢,報案追究。來電者向其祖父訛稱,其孫(即報案事主)因襲擊他人及勾搭他人妻子,須付十萬澳門元“賠償金”解決事件,否則後果自負。事主祖父信以爲眞,因擔心孫兒安危答應付款。對方即稱翌日會上門收款。幸付款前祖父與其取得聯絡談及事件,始揭發被人電話詐騙遂報案。
司警埋伏當場拉人
司警接報後即派員到事主位於北區的住所及大廈外部署監視,並安排事主祖父繼續聯絡對方交收款項。前日下午一時三十分,涉案廖某到事主住所收取十萬元款項時,埋伏的司警立即將其拘捕。經初步問訊,有人供稱收款後會合另一同伙,將款項帶回內地交給“上線”後,即可獲得百分之五的報酬。隨後司警人員在事主住所附近發現疑負責把風的蔡某不斷徘徊,神色慌張,即上前將其截獲。經查問,廖某供認與蔡某為同伙,但蔡某否認犯案,亦拒絕合作。
料有事主並無報案
司警經調查相信,廖某或蔡某因認識內地詐騙集團一些成員被招攬犯案,兩人當日除收取該案的騙款外,亦被安排到別處收取另一宗電話騙案的贓款,故相信仍有被騙事主沒有報案。司警除呼籲懷疑被騙事主報案外,並繼續追查集團主腦及其他涉案者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