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合區發展促進條例促粵澳金融互通
二月八日,廣東省人大公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爲橫琴深合區發展和管理運作提供了更系統全面、更明確細緻的法治保障,將有力支撑粵澳健全完善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體制。關於金融內容主要包括:
一是《條例》進一步明確指出促進現代金融業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條例》專門針對深合區掛牌運行一年多來遇到的問題,重點明確深合區管理執行機構的職責分工與協調機制,理順了相關方協同工作的權責關係,最大限度賦予深合區改革發展自主權。伴隨未來深合區金融産業的發展規劃出台,將有助優化澳門金融業在深合區發展的營商環境。
二是《條例》强化對澳門金融業從業人員在深合區創業就業便利條件。《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爲澳門青年在深合區創新創業提供政策扶持。第四十二條規定具有澳門執業資格的金融人才,在符合行業監管要求條件下,經備案後在深合區提供服務。同時配合近期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大灣區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註政策,有利於為港澳與灣區內地金融人員雙向交流營造更開放、寬鬆、便利的條件。
三是《條例》明確推動金融開放、促進數據跨境安全便利流動。《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鼓勵深合區營造與港澳、國際接軌的金融營商環境;第五十四條規定支持深合區建立與其發展相適應的賬戶管理體系,推動深合區與澳門資金自由便利流動,建立適應高水平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需要的跨境投融資管理制度;第五十五條規定支持深合區在國家數據跨境傳輸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開展數據跨境傳輸安全管理試點。
總體來看,《條例》進一步為深合區金融業發展的體制機制、人員流動、信息安全等賦能放權。根據《條例》指引方向,將有助未來粵澳兩地金融監管繼續完善相關配套細則,強化粵澳金融服務互聯互通,形成對深合區產業支持與民生服務的金融合力。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發展規劃部策略分析師
齊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