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說受害人投資超市券高息存款
詐騙慣犯涉四案囚廿三年半
【本報消息】一名詐騙慣犯約八年前涉利用投資平價超市禮券,並偽造樓宇授權書來增加信任,成功騙取受害人約二百萬元,早前被初院裁定罪成,監禁四年半。四宗案件並罰後,監禁廿三年半。
受害人被騙二百萬
案情指,約於二○一五年,鄧姓被告(現年三十六歲)向受害人說能以平價購入超市禮券,並遊說可高息存款,由被告購買超市禮券轉售圖利。受害人不虞有詐,在同年七月至十月將合共約二百萬元給被告作投資。
被告會不定時給受害人幾張超市禮券以抵利息,又將一份授權書附同一份樓宇買賣合同正本給受害人,以獲取信任。但有關授權書和合同,實情是被告從不明途徑取得他人的身份證副本後製作而成,並非真實。
假樓宇合同博信任
被告被控一項詐騙罪及兩項偽造文件罪。過去曾犯過多次詐騙罪,以及清洗黑錢等罪名被判刑。他庭上否認詐騙,辯稱是向他人借貸來支持自己的超市禮券和疊碼的相關生意,也否認偽造文件。至今被告向受害人退還約廿四萬多元。經庭審後法庭認為證據充分,足以認定被告罪成,一項詐騙罪監禁四年;每項偽造文件罪監禁一年,合共判處四年六個月實際徒刑。競合其他案件的判決,四案並罰,合共廿三年六個月徒刑。並維持各案的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