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拾背包據為己有被拘
【本報消息】一名無業男子涉嫌拾走他人遺留在路旁長椅的背包後,將其據為己有,失主日前向治安警報案,拘捕該名涉案男子,起回部分贓物。
涉案無業男子姓梅,六十一歲,本澳居民,涉“拾遺不報”被警方移送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出,治安警上月十八日接獲案中事主報案,指早前不小心將一個裝有相機的背包遺留在路環十月初五馬路一張長椅上,約半小時後折返遍尋不果,於是報警求助,報稱損失七千一百元財物,包括一部相機。
警方接報後透過“天眼”鎖定上述梅某,並在上月十九日在騎士馬路一帶將其截獲,經查問,有人承認因一時貪念犯案,稍後警方亦成功在梅某家中起獲相關背包,但卻不見相機,梅某亦聲稱從未見過及偷走任何相機,案件有待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