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強烈呼籲長者慢性病接種加強劑
曾染疫者癒後三個月可打針
【本報消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訊:目前,大部分人感染新冠病毒後會產生一定免疫力,但免疫力持續時間較短,且對其他新冠病毒變異株的免疫力也相對較低。
為使曾感染人士得到更持久保護,當局參考各地最新資料調整曾感染新冠病毒人士接種程序,未完成所有接種劑數人士在二月一日起,不必因曾感染新冠病毒而減少接種劑數,即可按未感染人士應接種的劑數,來完成疫苗接種計劃,但須滿足一定的間隔時間。
急出外縮間隔時間
當局建議曾感染人士在感染後三個月(不少於十二周,以最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或抗原檢測陽性起計),並滿足該年齡組和疫苗接種劑數的既定間隔時間,可繼續接種未完成的劑數;有緊急需要人士(例如前往外地),亦可提早在感染後廿八天(以最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或抗原檢測陽性起計)接種疫苗,相關人士需在接種站現場提出申請及簽署知情同意書。
至於各年齡組的新冠疫苗接種劑數及間隔時間的一般建議,可參閱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資訊專頁(www.ssm.gov.mo/covid19vaccine)。應變協調中心強烈呼籲長者或患有慢性基礎病人士盡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初種及加強劑接種,減少出現重症、住院和死亡的風險。同時,為提高對Omicron變異株的保護效力,建議所有人士在接種加強劑時選用二價mRNA疫苗。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前(廿九)日新增一名新冠病毒確診患者入住衛生局的隔離治療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