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滔促公佈A區經屋售價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林宇滔表示,現行的“經屋法”規定,單位售價由公佈於《政府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單位售價的訂定尤其須考慮批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及行政成本。雖然他完全不同意上述不合理的計價方式,但今期經屋按計劃明年便完工,且訂定單位售價須考慮的因素亦已齊全,政府不應拖延公佈經屋訂價,令申請今期經屋的人士無法及早就樓款安排作準備。
他提出書面質詢,指二一年經屋申請的確定排序名單已公佈,政府亦表示新城A區經屋會於明年完成,訂定單位售價須考慮的批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及行政成本等均已“有數得計”,為何當局遲遲未公佈新城A區經屋的單位售價?當局會否盡早公佈確實售價,令已在確定名單的居民安心及有所準備?考慮到購買經屋是居民人生一大重要決定,政府曾表示今年將開展新一期經濟房屋申請,屆時會否同時公佈單位售價的批示?未來會否在修改經屋法時明確公佈單位售價批示的時間?
他表示,根據過去經屋的批地合同均明確指出:“根據第一六/二○○四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六款的規定,考慮到該項目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發展及居民福祉的社會重要性和利益,以及考慮到申請人的法律性質,按照行政長官於XX年X月X日作出批示許可,本批給獲免除支付溢價金。”意味着按照溢價金法律,經屋一向獲豁免溢價金。加上現行“經屋法”將經屋定性永遠姓“經”,不具私人房屋性質,要求當局交代會否繼續豁免經屋溢價金?
在經屋售價方面,政府曾公開表示按一九年在立法會審議新經屋法時已討論相關預算每平方呎實用面積約五千元,此消息引起社會極大迴響,其後政府一直沒有就經屋售價再有任何更新資訊,亦沒有交代定價標準。問當局會否盡快向公眾交代經屋的訂價標準?考慮到未來推出的夾屋,政府會否重新審視本澳整體公共房屋的訂價,明確經屋及夾屋的定位,真正實現政府提出的“五個房屋階梯”向上流動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