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黨在台灣的政治空間
不久前揭曉的台灣地方選舉,國民黨大勝與民進黨慘敗,此消彼長,而第三黨群在選票與席位方面也取得不俗戰績,尤其是縣市議員等基層選舉方面。
代表白色力量的民眾黨候選人高虹安成功當選,成為新竹市首位女市長。不過,高虹安能夠當選與藍營“棄保”效應相關。在台北,被稱為白色力量、獲民眾黨支持的原台北副市長黃珊珊獲得三十四萬票,得票率百分之廿五,列第三。在直轄市議員方面,應選名額三百七十七人中,新黨一席、台聯兩席、無黨團結聯盟六席、時代力量一席、社會民主黨一席、基進二席、民眾黨六席、無黨籍及未經政黨推薦當選三十九席,第三勢力佔百分之十五點四。更喜人的是,在縣市議員方面,應選五百三十三人中,綠黨一席、親民黨二席、台聯一席、無黨團結聯盟一席、時代力量五席、民眾黨八席、正神名黨一席、無黨籍及未經政黨推薦當選一百八十八席,第三勢力佔百分之三十八點八。與二○二○年“大選”(即台灣地區領導人及“立法院”選舉)相比,二○二二年地方選舉中第三黨群戰績可謂驕人。
可見,在台灣政治中,越是基層,第三黨群越具發展空間。究其原因,是與目前台灣實行的選舉制度分不開的。
目前,台灣地區的選舉制度主要有三種形式。第一種形式是多數當選制,此選制主要適用於台灣“大選”中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以及選區制“立法院”議員選舉。第二種形式是單一選區兩票制,適用於二○○八年後台灣“立法院”選舉。即每位選民在其選區可以投出兩票,一票投候選人,另一票投政黨。選區候選人實行多數當選制。第三種形式是“複數選區單記非讓渡投票制”(SNTV),即一個選區內應選名額超過一名,而每張選票只能圈選一位候選人,且候選人的得票即使超過當選門檻也不能將多餘選票轉讓給其他候選人。此種選制適用於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等其他民意代表選舉。
按照迪韋爾熱(Maurice Duverger)法則,政黨制度決定於選舉制度,實行多數當選制的地區,一般會出現兩黨制;而實行比例代表制的地區,往往會出現多黨制。即採用什麼樣的選舉制度,就會出什麼樣的政黨制度。
看起來,台灣地區的政黨制度與選舉制度並不完全符合迪韋爾熱法則,因為台灣既非兩黨制,又非多黨制,屬於兩黨領先的多黨制。實際上,台灣的政黨制度並沒有完全違背迪韋爾熱法則。因為“大選”中的領導人與“立法院”選區議員實行的是多數當選制,故而,台灣“大選”主要是國民黨與民進黨兩黨競爭。在地方選舉中,尤其是縣市議員以下的民意代表選舉,實行的是“複數選區單記非讓渡投票制”(SNTV),此制度則有利於小黨派參與。故而,台灣第三黨群的主要政治空間不在於參與台灣“大選”,而在於參加“立法院”政黨議員的選舉與縣市以下的民意代表選舉。由於政治參與空間的基層化,第三黨群在台灣很難獲得超越性發展,此即為何原本一些發展勢頭良好的第三黨(如宋楚瑜領導的親民黨等),卻難免泡沫化歸宿。
澳門理工大學
人文及社會科學學院教授
婁勝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