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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焯華判囚十八年
八被吿入獄九至十五年
代表律師倡周焯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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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3 1月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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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被吿入獄九至十五年

    按案件參與度及與周關係量刑

    八被吿入獄九至十五年

    【本報消息】太陽城集團犯罪刑事案,合議庭根據參與度、與周焯華的關係及密切程度,判處八名前太陽城員工領導及指揮黑社會等罪成,入獄九年至十五年。

    兩被吿囚七月緩刑

    合議庭指出,在較長時間內齊心協力,穩定地實施某類犯罪者,即使未形成組織或沒有事先協定,也屬黑社會。周的集團以營利為目的,查獲的“賭底面”、不法經營賭博涉及規模與層面廣,按警方調查所得,過程中要有電腦資料、市場推廣及財務部等人員協助,各司其職。

    合議庭主席盧映霞指出,周焯華二〇二一年一月一日關閉“環球e城”,將客服電話轉到太陽城信貸部處理賭客資金,第二被告司徒志豪、第三被告張一平、第四被告馬天倫、第八被告王柏齡、第十被告何靜儀、第十二被告呂文傑均參與善後工作。監聽資料顯示,司徒志豪及張一平使用的電話經常接受大量由太陽城發出一個名為“環球UE”帳戶的報帳訊息。六名被吿各被判一項“不法經營賭博罪”罪成,前四人入獄兩年。何靜儀、呂文傑各判刑七個月、緩刑兩年。

    四被吿知“賭底面”

    第四被告馬天倫知悉“賭底面”系統,並提供資訊技術協助。第六被告周振熙是底面公司“新小李”的股東,也是“遊澳集團”的負責人。雖然周振熙表示“遊澳集團”與太陽城獨立運作,但兩者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周振熙和第五被吿張志堅的手機對話中,顯示周對“賭底面”知情。

    警方在第七被告盧石峰的家中發現“營運台”的詳細教學文件,盧石峰也參與“營運信息群(老細)”聊天群組,而且是賭底面公司“新小李組”股東,下屬會在手機工作群中向其匯報“賭底面”事宜。

    第八被告王柏齡安排太陽城的會計協助張志堅的賭底面公司做會計,製作財務報表。第十一被告梁樹榮的手機有“拖底”的訊息,警方比對太陽城兩份資料,相關資料脗合。

    非親信不會拉入群

    盧官指出,周焯華手機有“營運信息群(老細)”聊天群組,周焯華、張志堅、盧石峰、梁樹榮均在群內,還有一個負責賭底面的 “思量1”的人士。“賭底面”犯法,若非周焯華信任者不會被拉入群。就“賭底面”,馬天倫、周振熙等和周焯華一樣,被判“在許可地方內不法經營賭博罪”、“相當巨額詐騙罪”合共一百六十項罪名成立。

    根據案中被告在事件中的參與度、與周焯華關係及密切程度,合議庭認定司徒志豪、張一平、馬天倫、張志堅、周振熙、盧石峰、王柏齡參與由周焯華領導的犯罪集團並擔任指揮及領導的工作,第十一被告梁樹榮則從中參與。除周焯華外,其他被告多項罪名競合後,合共被判刑九至十五年不等。梁樹榮昨日缺席宣判,合議庭發出拘留命令狀。

    三被吿脫黑社會罪

    被律師形容為“從業以來遇過最可憐的人”的第十三被告、前太陽城員工歐宏東,因在內地涉案無法回澳。合議庭宣判指出,歐宏東向客戶推廣“環球e城”及網投,辯方主張歐宏東沒有到內地推廣,也沒有證人指歐曾到內地推廣,那便是在澳門推廣,足以認定指控的推廣活動均在澳門發生。一項“不法經營賭博罪”罪名成立,判刑七個月,緩刑兩年。

    根據裁判,張寧寧(第九被告,已在內地被判刑)、何靜儀、呂文傑等參與程度低,與周焯華的關係也未見密切,判三人“黑社會的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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