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未熄紙符焚燬下層單位物品
六旬婦涉縱火被捕
【本報消息】前日早上關閘馬路平民新村C座發生火警,司警接獲消防局通知到場調查,最終鎖定一名居於大廈廿三樓的住戶。調查期間,戶主表示早前曾在單位燒紙符,並在紙符未完全熄滅時從高處丟下,導致火警發生。
兩單位物品被焚
涉案人姓王,女,六十二歲,澳門居民,報稱管理員。
前日早上約十時半消防局接報上址發生火警,到場後發現廿二樓某單位露台、冷氣機機頭,以及十八樓的冷氣機頭起火,隨即將火撲熄,事件中無人受傷。經初步調查,消防認為火警原因有可疑,隨即通報司警跟進。
司警接報到場調查,發現十八樓起火單位冷氣機機頭外殼及扇葉燒燬,廿二樓起火單位的一塊膠版、盆栽、擋光板、冷氣機頭及喉管亦被火勢波及,露台天花及牆身亦被燻黑,兩個單位戶主分別需要九千及三萬澳門元維修。經調查後,司警懷疑火警由於有人從高處丟下未熄火種引致,最終鎖定在廿三樓某單位居住的王姓疑犯。
身體不適會燒符
調查期間,王某表示有燒紙符的習慣,每當身體不適都會燒紙符,當日亦曾經燒符,並將未熄紙符隨手從高處丟下。警方以縱火罪對其落案起訴,移交檢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