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晉涉賭底面瞞稅五億七
博監局證人:桌外投注騙政府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續審德晉集團前負責人陳榮煉涉不法賭博案,博監局合規審計處長黃朗平繼太陽城案後再到法院作證。控辯雙方皆問到“賭底面”是否詐騙,她回答控方指賭底面是博彩中主要有可能出現的犯罪類型,屬於瞞騙政府、逃避稅收。
檯面投注記錄計稅
黃朗平表示,在對比承批公司給德晉的佣金,和德晉的財務報表,未發現不合理的地方,德晉亦無申報有額外收入。當有不合理的地方,博監局才會向中介人索取財務報表明細。
主任檢察官黎裕豪問賭底面是否詐騙特區稅收?她表示,賭底面是博彩活動中主要有可能出現的犯罪類型。認為中介人或承批公司都知道投注要在博彩桌進行,經檯面記錄計算博彩稅,任何桌面以外的投注,都是瞞騙政府,刻意逃避要交給政府的稅收,而逃避這部分金額應由承批公司收取。
案情指陳榮煉利用德晉貴賓會,在六大博企內以較高碼佣吸引賭客“賭底面”,在二○一四年四月至二○二○年二月,至少賺取約十五億元不法利益,導致特區政府損失五億七千多萬元博彩稅收。
黃朗平指,當局根據司警的資料計算特區和承批公司損失的博彩收入,以最低稅收金額、審慎原則計算。
律師艾林芝質疑“底面數”不是博企的合法收益,博企沒有因賭底面損失金錢,不構成詐騙罪。黃朗平回應不清楚所有案情資料,這已超出其專業範圍。
律師麥鈺恆指每張賭檯有最高投注額(限紅),超出“限紅”的投注額是否不產生博彩毛收入?黃朗平回應指要看是否單純站在數學角度,認為用合法規則套在不合法的事情上不妥當。
主審法官林炳輝問及電投,介紹澳門的賭客投注德晉海外賭廳的賭局,又在澳門結算賭資是否違法?黃朗平指,二○一八年時任局長出台指引禁止在澳門娛樂場推廣海外的博彩活動,按其理解利用澳門持牌公司結算,屬於幸運博彩,中介人要和承批公司合作。若經營不是本身的業務範圍,超出範圍應申請許可才可進行。而應艾林芝要求,合議庭將去信博監局索取上述指引。陳榮煉等人亦涉網投電投被控一項不法經營賭博罪。
遭羈押的陳榮煉昨繼續出庭受審,黑色的西裝外穿了藍色防疫衣,戴上面罩和KN95口罩。直至下午五時許休庭期間,等候開庭的陳榮煉手按腹部,由獄警帶着離開法庭。他因腹痛缺席餘下審訊,簽了缺席受審聲明,由律師代表下,庭審繼續進行。
“利互”屬空殼公司
另外,起訴書指,陳榮煉成立“利互”公司,聘請部分員工監督“賭底面”及追討相關賭債。在二○○九年至二○一六年任職德晉行政部的張姓證人指,起初入職“利互”,其後轉到德晉工作。認為“利互”屬於陳榮煉個人,是一家空殼公司,不清楚是否存在中央監察部。她認為澳門博彩業存在賭底面和電投,因此相信德晉也有,但實際無渠道知道,其工作內容不會接觸到。
她和數位同事都被德晉要求開設內地銀行戶口,自己是應陳榮煉要求,以追收內地賭客的Marker數(博彩借貸額),製造和借貸額度相同的銀行過數紀錄,證明債務的存在,澳門和內地律師都認為做法無問題。她開戶後便將銀行卡、密碼等全部交給德晉。
助審法官葉少芬問及陳榮煉是否不會理會德晉貴賓廳日常運作?證人指相信不會完全不理會,陳榮煉會不定期回公司,她會向陳榮煉匯報工作。德晉每一個月或兩個月的會議,陳榮煉通常會出席。
昨日控辯雙方盤問證人期間不時擦出“火花”,艾林芝不點名地問證人“我知你隔籬嗰位好惡,你就驚驚哋”,在黎裕豪介入其問題後回說“你想聽,你自己問證人”。黎裕豪則“窒”對方“你成日問埋啲無聊問題”,說艾林芝“你唔可以阻止證人(作證),你問咗問題唔畀人答係咩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