醜陋建築
田中泓
二○二二年末,內地有組織進行評審,公佈了去年中國十大醜陋的建築物。
雖然許多人認為,美與醜是主觀的,建築物好看與否也是見仁見智。然而,上述的評審之前已進行了十二年,而且,評委都具有一定的份量,包括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央美院、中國建築學會的專家、評論員,還有設計業界的代表。他們按照以下標準評核:建築使用功能極不合理;與周邊環境和自然條件極不和諧;抄襲、山寨;盲目崇洋、仿古;折衷、拼湊;盲目仿生;刻意象徵、隱喻;體態怪異、惡俗;明知不可為而刻意為之。
首先入選的,是上海“天安千樹”購物中心(見圖),其上榜理由為“片面追求城市消費性的視覺奇觀,但建築師缺乏對中國文化常識的基本理解,導致整體設計意象難以與本土社會習俗和審美心理形成適配。”
關於這項建築,有人認為充滿創意,出自二○一○年世博英國館的設計師,在盲目追求明星及明牌效應的時代,許多人對明星建築師的設計都會盲目追捧,缺乏了理性的思考。評審的入選理由確實是客觀的,該設計片面追求視覺奇觀,缺乏對中國文化的理解,成為一個嘩眾取寵的“打卡點”。
另一入選項目是安徽馬鞍山鄭蒲港CORPUS人體博物館,整座大樓以人形為造型,其上榜理由是“缺乏在地公共意識,不顧文化與環境差異,簡單複製西方醜陋建築成品,造成負面心理影響。”
還有幾個建築項目是直接將一些器物擴大為建築物外形,包括河北滄州“十里香樽”大廈,上榜理由:“文化表達方式庸俗,借物塑形,背離建築應有的尺度感”;還有上海廣富林考古遺址展示館,上榜理由:“生搬硬湊陶罐器型與殘片,設計形態欠佳。”
另外是盲目的仿古,河北廊坊京唐城際高鐵大廠站,上榜理由:“現代高鐵站生套傳統建築形式符號,文化要素錯配,視覺傳達怪異。”
我在此不逐一列出,其他項目都是外形奇怪或沒有很好考慮在地的文化與尺度。
建築作為公共空間與社會共同體的媒介,在城市建築、文化的創生與傳播過程中具有重要意義。
評選單位希望以該評審活動,創造平台,讓建築的構建者、決策者、使用者更多維地對中國的城市建築、建築文化、城市發展了解、發聲,以平衡的參與機制起到共同約束、共同促進的作用。
我國正處於“中華民族復興”的發展路向,盲目崇洋、仿古、追求明星建築都不利於真正的“復興”。澳門在城市建築的設計中,也應該多加考慮及注意,尤其是政府及公共項目,應該盡量避免仿古與崇洋,更不應盲目追求外國明星設計,值得社會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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