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華客入境提系列建議
【本報綜合報道】據香港中通社五日電:據多家媒體四日報道,在歐盟輪值主席國瑞典於四日召集的歐盟危機管理機制“整合性政治危機應對”(IPCR)會議上,歐盟“強烈建議”歐盟各國政府要求自中國入境旅客出發前提供四十八小時內新冠陰性證明,但最終政策將由各國自行決定。
瑞典政府在一份聲明中說,當天在布魯塞爾舉行的會議上,歐盟各國的外交官針對疫情的“協調預防措施”達成了一致,歐盟國家將建議所有往返中國航班上的旅客佩戴高質量的口罩,並將向旅行者發佈有關衛生和健康措施的建議。
然而,其餘的措辭也給歐盟各成員國留下了“相當大的選擇餘地”。歐盟“強烈建議”各國政府要求自中國入境旅客出發前提供四十八小時內新冠病毒檢測陰性證明,並“建議”對來自中國的旅客進行隨機檢測。
此外,歐盟還“建議”各國加強檢測入境航班上的廢水。
聲明稱,歐盟將在一月中旬前重新評估形勢並審查其措施。當地時間一月四日,法國政府發言人韋朗表示,所有來自中國或經由中國轉機的乘客,都必須持有四十八小時以內的新冠檢測陰性證明入境法國。同時,他還公佈了一項針對中國旅客的檢測資料,他提到在一個機場從中國抵達的“無症狀”乘客中,有三分之一的乘客新冠檢測結果呈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