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綜評試今起報考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日刊登行政公職局通告學士學位學歷程度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報考期限為八個工作日,由今日起至十一月八日。
開考旨在確定可成為要求具有經第二/二○二一號法律修改的第一四/二○○九號法律第五條第二款,所指學歷的職程——高級技術員、獸醫、氣象高級技術員、翻譯員及文案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投考人的“合格”人士。
開考為統一管理制度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由行政公職局負責。對於本開考“合格”人士,最後成績名單有效期五年,自公佈於公職開考網頁之日起計。
凡於報考期限屆滿前具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或連讀博士學位,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者,均可報考。
報考須以紙張方式或電子方式提交經第四/二○二一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申請書《綜合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附同報考要件的證明文件,以及支付三百元報考費。
經社工局適當證明在報考時正處於有經濟困難狀況的投考人士,獲豁免支付報考費。視乎以紙張或以電子方式報考,在報考時分別由公共部門或經電子報考服務系統就經濟困難的狀況予以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