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鷂禁飛公告
紙鷂是風箏在我國古代其中一個名稱,已有二千多年歷史,在民間得到普及開展,不同地區製作出各具特色的風箏,成為民眾戶外日常休閑娛樂所喜好的傳統體育。
澳門民間一直都把放風箏稱為“放紙鷂”,這一古老名稱一直在居民口中沿用至今。兒時每到秋高氣爽,北風微揚時,可看見澳門天空上飄舞着各式各樣的紙鷂。相傳過往重陽時節,澳門一些居民會放紙鷂至天上,然後剪斷連着紙鷂的線,讓其隨風飄去,用意是把不吉利的事物送走,希望能夠得到轉運的願望。
一八七三年六月七日的《澳門地捫憲報》刊登一則公告:“……明確城市內外各街道、廣場;騎馬和馬車來往的馬路和鄉村道路上禁止放紙鷂,只允許在山上和遠離城市的田野及其他地方進行這種娛樂。如有違反者,將被處以適當的罰款…。”一八八○年六月十二日的《澳門地捫憲報》刊登另一則附有中文的紙鷂禁飛公告,再次提及上述七年前曾發出公告的內容,還加上住屋窗口、曬台及瓦面等處均不准放紙鷂。
兩則公告的發佈,可能因為當時有些人放紙鷂時存在一定危險和阻礙道路交通之故,雖然澳葡政府一再發佈公告,違者將被處予罰款,但仍屢禁不止,反映當時澳門華人居民非常盛行放紙鷂。實際情況是:你有你禁,我有我放。
梁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