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未成年人九區不能單獨買房
【本報記者廣州電】廣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近日發佈最新版關於商品住房限購政策卅六條問答,全方位解讀廣州市關於商品住房新購政策相關問題。未成年人在市九區內不能單獨購買商品住房。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以及外國人,持中國護照、擁有國外永久(長期)居留權且國內無戶籍的留學人員和其他持卡人員,經核實在該市無住房的,可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該問答指出,廣州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是指具有廣州市戶籍且年滿十八周歲的未婚、離異或喪偶人士。離異或喪偶人士無論是否有未成年子女均按單身人士的標準執行限購政策。離異或喪偶人士個人名下查無房產的,其本人可申請購買一套住房。未成年人在市九區內不能單獨購買商品住房;在從化、增城區範圍內可單獨購房,但非該市戶籍的須符合相關限購政策。
限購政策調整前購房未完成購房合同網簽,但已簽訂認購書或購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銀行入賬憑證或完稅證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執行。
通過委託拍賣的,如可提供政策頒佈前簽訂的拍賣成交確認書,並同時提供刊登拍賣公告報紙原件,證明拍賣成交在限購政策調整以前完成的,可按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時的限購政策執行。
港澳居民,經核實在廣州無住房,現需購買一套住房的,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及購買商品住房用於自住並承諾在境內無其它住房的書面承諾。提供材料符合規定的,可購買一套自住商品住房。其他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