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義武被罰停賽一日
澳門賽馬會十月二日賽事受薪董事報告(摘要)
補充報告:九月二十四日第五場:小組就跑離二百米處“浩勝同心”須收慢研訊,並聽取“根本英俊”騎師中野省吾,及“浩勝同心”騎師黃世浩的證供。證據顯示接近二百米處“根本英俊”在未有足夠帶離下向內斜跑,導致“浩勝同心”須收慢。“根本英俊”騎師中野省吾被譴責。
撮要事項
罰款:第二場黃世浩被判罰八千港元以代替停賽兩個賽事日。
停賽:第四場蔡義武違反澳門賽馬會賽事規第132(i)條不小心策騎,而被罰停賽一個賽事日。
馬匹情況:下列馬匹十一日內不准出賽,直至完成所述要求為止(除特別註明外)。第五場“辣得去馬”落敗二十三個半馬位(試閘)。該駒於十月三日作獸醫檢驗。
第二場:賽事事件及研訊:賽後“研訊”燈號亮起,以讓小組查看進入最後直路之影片。於宣佈覆磅前,小組翻看最後直路賽事影片其後跑獲第五名馬匹“國金大師”代表對跑獲第三名馬匹“如意威威”提出抗議。聽取“國金大師”及“如意威威”騎師以及兩駒練馬師張兆煊及蔡鎮威代表的證供。證據顯示趨近及跑離三百米處的一段途程,“如意威威”向內斜跑導致“國金大師”須嚴重勒避。以勝負距離受干擾的嚴重性及兩匹馬的表現衝過終點,小組認為若沒有發生此干擾事件,“國金大師”應可超越“如意威威”,因此小組裁定抗議得直,名次修訂如下:第一名“康泰吉祥”、第二名“大財運”、第三名“聲明鵲喜”、第四名“國金大師”、第五名“如意威威”。研訊後,“如意威威”騎師黃世浩承認違反澳門賽馬會賽事規例第132(i)條不小心策騎。騎師黃世浩被判罰八千港元以代替停賽兩個賽事日。黃世浩有權提出上訴。
第四場:賽事事件及研訊:小組就有關跑離三百米處事件研訊,並聽取“明軒一號”騎師蔡義武、“夠響照贏”騎師張志立及“必勝之選”騎師徐錦輝的證供。
“明軒一號”騎師蔡義武承認違反澳門賽馬會賽事規第132(i)條不小心策騎,細節為跑離三百米處後在未有帶離“夠響照贏”下,容許坐騎向外斜跑,當時“夠響照贏”擠迫至“必勝之選”。於事件中“夠響照贏”失去應有跑線並須勒避,“必勝之選”失卻平衡。騎師蔡義武被判罰於十月十五日停賽一個賽事日。蔡義武有權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