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打擊酒後駕駛
國慶及重陽假期已至,不少人在長假會與親友聚餐見面,藉此聯繫感情、互訴近況。然而,聚餐場合增加飲酒機會,部分駕駛者幾杯下肚後,貪圖方便仍堅持駕車回家,無意識到酒後駕駛造成的安全隱患,值得重視。
警方在查車行動中,不時揭發有涉嫌醉駕或酒駕人士,都是在外用餐時曾飲酒,及後在駕車回家途中被警員截查。此類駕駛者對酒駕心存僥倖,認為不會“如此幸運”被查車,更自視過高認為有能力安全駕車回家。惟此舉不僅不顧自身安全,也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及行人,害己害人。
酒後駕駛協調性不佳、專注力降低、視野窄化,喝酒亦使人恍惚,導致駕駛者無法注意道路狀況,嚴重危及行車安全。尤其馬路狀況瞬息萬變,當緊急狀況發生時,酒精減慢人體反應速度,增加發生事故機率。
“酒後不開車、開車不飲酒”,酒駕屬刑事違法行為,駕駛者切勿以身試法。針對假期居民外出用餐機會增,當局有必要多進行查車,加強打擊及截查酒後駕駛,並持續宣傳酒駕衍生的問題及後果。長遠宜考慮加重相關刑責,以增加阻嚇力,降低本澳酒駕情況,讓大眾安全得到保障。
悅 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