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台主持認煽動及洗錢罪
【香港中通社一日電】香港一網台節目主持尹耀昇,涉嫌在節目中發表煽動性言論,以及處理約一千一百萬港元犯罪得益,被控串謀作出煽動意圖作為、洗黑錢等十罪。尹耀昇一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煽動罪及其中三項洗黑錢罪。
控罪指,尹耀昇於二○二○年二月八日至十一月廿一日與他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作為,即主持、製作、發佈和上載網上節目,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內地及香港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市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使改變其他在港依法制訂事項;引起對司法、居民間不滿或離叛;加深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另外,尹耀昇被控五項洗黑錢罪,其中兩罪與其女助手利寶麗共同被控,涉款共逾一千一百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