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稅款不再作為基金指定收入
李司:旅遊基金續撐業界發展
【本報消息】立法會昨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通過《修改〈旅遊稅規章〉》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強調,旅遊業是澳門立命行業,在短中長期都是本澳重要產業,不會因產業適度多元發展而擠壓旅遊業。今次修法只是把旅遊基金預算開支透過每年財政預算計劃撥款,無礙其職責,亦不影響整個旅遊業發展過程中所應起到作用。
旅遊稅撥特區庫房
《修改〈旅遊稅規章〉》法案建議旅遊稅款不再作為旅遊基金的指定收入,而像其他稅種般,撥入特區庫房。對於有關修改,議員李良汪希望政府表態,尤其用於培養旅遊業人才及相關獎金,將來不受影響;議員林宇滔同樣關注撥款方式改變將來如何確保旅遊基金發揮法定定位,認為是次變動會影響旅遊基金恆常收入,將來旅遊業仍是龍頭產業,如何確保未來旅遊基金有足夠資源,尤其落實多元產業及開拓外地客源的方向。
整體管理財政資源
李偉農呼籲大家放心,並重申旅遊基金通過第四三/二○二一號行政法規賦予職責、權限的正當性及如何履行任務,這方面並沒有改動。今次只是調整了財政資源,有需要時一樣有足夠資源作出調撥,在統管統收情況下,令特區整體財政資源有更好管理方式,不存在此消彼長的關係。
元旦生效做好宣傳
林宇滔關注旅遊稅的計稅價格,認為在實際定義及計費上仍存在不清晰及灰色地帶,希望政府有清晰的技術指引,以至跨部門協調處理。他認為參考價格設得太高,但旅遊稅是以實際價格計算,當中存在爭議,指出設定高的參考價格在稅務上應有相應負擔,而不只是作為“擋箭牌”。
李偉農回應時稱,法律制訂是一般性、抽象性,若有情節個案能套用在法案有關要件上,是可以解決問題,至於部分爭議若解決不到,行政當局會有評議機制,相關人士可通過行政申訴或司法上訴,公平處理。政府會汲取各方意見,法案通過後將於明年一月一日生效,政府做好宣傳工作。
法案獲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表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