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為抵制纏足有功
世人皆知,南海康有為、新會梁啟超力推“公車上書”和“戊戌變法”,一時攪動晚清風雲,屬於破舊立新的領軍人物。儘管二人在“公車上書”裡具體扮演的角色,學術史上至今仍有爭論,但這並不掩蓋他們在近代改良運動中的正面意義。
如果你以為康有為等人只是在清日甲午戰爭失敗之後才滋生維新的念頭,那就大錯特錯了。廣東人,無論在清朝還是在當代,由於地緣的優勢,對外國先進事物的了解既早又深,且民風一向開放,對新事物的接受度也很高。由此,他們的反思能力和改革慾望特別強,行動起來更加果斷,往往沒有過多的傳統羈絆。這就是近代一大堆廣東人或廣東籍僑胞成為政治、文化精英的重要原因。
生於南海的康有為自然也在他們之列。早在一八八三年,二十五歲的康有為就在家鄉聯合開明鄉紳倡議《不裹足會草例》,主張女子不纏足。兩年後,他又和弟弟康廣仁(後來的戊戌六君子之一)在廣州倡導不纏足,成立“粵中不纏足會”,在全國造成很大反響,影響波及北京、天津、上海、湖南、福建、湖北、浙江等。康的弟子梁啟超不久就和譚嗣同等人在湖南發起“不纏足會”。到了一八八七年,梁啟超、康廣仁、譚嗣同等更成立全國性的“不纏足會”,總部設立在上海,章程規定會員幼女不能纏足、女兒如八歲以下一律放足、兒子不娶纏足女。當時,社會風氣在大城市裡已比較開明,一些鞋舖開始經營訂做“不纏足雲頭方式鞋”。
是不是滿清政府鼓勵和規定女性自幼纏足呢?清政府雖然實施高壓統治,但纏足這種陋習確實不能讓他們背鍋。清朝皇帝反而多次下令禁止纏足,可惜下級政府的執行力度有限,而且這種陋習到底不屬於“意識形態”範疇,皇帝也就沒有像“文字獄”那樣使用暴力鎮壓。
纏足到底始於什麼時候?它為什麼有生長的土壤?
(三之一)
譚健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