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靜止鞏固期兩醉駕法辦
【本報消息】治安警在“相對靜止”及“鞏固期”揭兩宗醉駕案件,拘捕一男一女,二人均承認醉駕,涉嫌觸犯“醉酒駕駛或受麻醉品或精神科物質影響下駕駛”罪,被移送法辦。
首宗案發於七月二十一日下午,治安警接報到運動場圓形地處理一宗涉及汽車追尾電單車的交通事故,警員處理期間,發現五十多歲本地男司機身帶酒氣對其進行呼氣酒精測試,結果為一點七,屬醉酒駕駛;男司機稱需要反證,經送院進行血液酒精測試,結果為一點六六。男司機承認當日中午在家中曾飲酒,及後駕車駛至上述地點時,不慎撞及前方等候駛出圓形地的電單車車尾。
涉嫌觸犯“醉酒駕駛” 移送檢察院偵辦。另外,男司機因沒有與前車保持適當距離,違反《道路交通法》規定被警方檢控。
同涉違反交通法
另一醉駕案發生於七月二十六日凌晨,治安警接報到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行車天橋處理一宗電單車自炒事故,經對四十多歲本地女司機進行呼氣酒精測試,結果為一點六一,屬醉酒駕駛。女司機承認當晚在友人家中曾飲酒,其後駕駛電單車至上址時發生意外,意外引致女司機及乘客手部受傷。另外,女司機亦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法》,駕駛車輛時未能適當減速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