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檢院本周僅辦緊急案件
【本報消息】本澳昨起進入“相對靜止”狀態,法院和檢察院本周採取特別安排。
法院暫停對外
法官委員會決議各級法院昨至十五日(周五)暫停對外運作,原則上不審理各類型案件及不接收訴訟當事人提交的各類訴訟文書,但處理下列緊急案件除外:人身保護令案、涉及第二/二○○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的強制住院和強制隔離案件、刑事簡易訴訟程序、偵查階段的司法介入、徒刑執行、行政拘留案件,以及將超過羈押期要釋放嫌犯、將因時效屆滿而致追訴權消滅,和將因超逾《刑事訴訟法典》第三百○九條規定押後聽證的最長期限會導致證據無效的案件等。
如涉及上述緊急案件或其他事宜,訴訟當事人可以在指定時間向各級法院辦事處查詢。此外,取消原訂本周進行的不屬於上指緊急案件的庭審或措施,新的庭審或措施日期將另行通知。
其他如期進行的庭審或措施,負責相關案件的法院職員將聯繫須參與庭審或措施的人士在指定日期及時間到法院。
參與庭審或措施的人士應嚴格遵守特區政府訂定的各種防疫措施。詳細資料可查閱法院網站:http://www.court.gov.mo/。
檢院輪值辦公
檢察院方面,各辦事處以輪值方式處理緊急案件。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六八三號檢察院大樓的刑事訴訟辦事處昨日、十三日(周三)和十五日(周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對外辦公,但以提供緊急服務為限;其餘時間遇緊急案件另行安排。如居民有需要前往刑事訴訟辦事處,宜先電話預約,電話:二八七二·八二六八。
位於殷皇子大馬路澳門廣場三樓的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以電話預約方式保障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居民如有需要,可於本周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致電二八五五·七七一四預約諮詢服務。
昨起至十五日,原定在各辦事處進行的錄取非緊急口供和聲明、勞動案件的調解和身體檢查等措施將更改日期,新日期將另行通知當事人。
檢察長辦公室以輪值方式提供服務,確保對檢察院訴訟工作的支持。進入檢察院各辦事處的居民需出示載有當天快速抗原自我檢測陰性的健康碼。配合防疫政策,檢察院將及時向公眾發佈相關工作信息。
居民如有需要,可以致電或以電郵查詢,電話:二八七二 · 七二七二;電郵:info@mp.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