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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惠”大灣區 發展天地寬
服務新舉措 跨境辦税繳費更便利
减少税負差 要素流動獲得新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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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2 7月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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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税負差 要素流動獲得新動力



税惠政策助大灣區發展

    减少税負差  要素流動獲得新動力

    “在澳門居住,在横琴工作,像我一樣的澳門人越來越多了。”粤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産業園財務負責人謝智説,跨境生活工作是許多澳門人的現實狀態。

    人才聚,事業興。着眼打破“行政區經濟”格局,財税部門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政策,通過减少内地與港澳税負差異,促進大灣區要素跨境流動和區域融通。

    2019年,粤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税優惠政策正式出台,明確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對其在珠三角九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税已繳税額超過其按應納税所得額的15%計算的税額部分,給予財政補貼,並對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税。

    2021年9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明確,對在合作區工作的境内外高端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税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徵;澳門居民其個人所得税負超過澳門税負的部分予以免徵。

    廣州樹根互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公司急需全球高端人才,大灣區個税優惠政策解决了人才在個人所得税方面的後顧之憂,企業也進一步降低了用人成本,拓寬了選才的空間。”樹根互聯聯合創始人、CEO賀東東表示,有了税收優惠政策支持,公司更有信心應對引進高端人才的成本難題。

    這些政策的推出,使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人才實際税負水平明顯降低,爲大灣區搆築起强勁的引才聚智“磁力場”。2021年《財富》雜誌公佈的世界500强榜單顯示,大灣區的領先科技企業聚集效應明顯,25家企業上榜,數量高於美國舊金山灣區及紐約灣區。

    2019年11月28日,《内地和澳門特别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四議定書(以下簡稱“第四議定書”)正式簽署,並於2020年5月14日生效執行。廣東粤澳合作發展基金(以下簡稱“粤澳基金”)成爲首個適用第四議定書政府投資條款免税待遇的基金。粤澳基金由廣東省政府與澳門特别行政區政府合作設立,主要投資廣東省内與大灣區和自貿區建設相關、有利於兩地經濟民生的優質基礎設施項目。截至2021年底,粤澳基金的澳門投資方根據第四議定書累計减免税共1.1億元。

    2020年10月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决定,對以大灣區37個港口爲啓運港、以廣州南沙港和深圳前海港爲離境港的水運貨物實行啓運港退税政策。此後,企業的水運貨物只要確認離開啓運港運往離境港出口,即視爲離境出口,可就地辦理退税。

    “按照以往的出口退税程序,貨物從南沙海港離境之後才能辦理退税,算上駁船航程和出港結關各環節的時間,貨主拿到退税款至少要等半個月。”廣州港南沙港務海港公司業務拓展部經理洪藝彬介紹,在啓運港退税政策下,貨物從啓運港啓運就能退税,有利於企業增加流動資金,加快企業資金周轉。

    (特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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