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
搬過幾次家之後,以前所謂有紀念價值的東西都沒有留下,諸如畢業的紀念冊、以前跟朋友拍下的照片,甚至是親人贈送的禮物,都已經不在身邊了。無物一身輕,以後走到哪裡,都不用顧着要帶上它們,更不用為它們留下位置。
看似無情,但記得的自然會記得,不需要物件來提醒。睹物思人,傷春悲秋,然後話說當年,讓思緒沉醉於過去的時光,有毒。開心,傷心,都在當下,歇斯底里過後,又繼續前行。不是特別看得開,只是甘願順流而行。
我愛八卦,但有人拿出陳年舊物來訴說過去時,我總有毛骨悚然的感覺。舊物有一種特殊的氣味,好像是把當年的空氣封存,再釋放出來,讓我有時空重疊的錯覺。觸摸過,又或者使用過那些物件的人,可能已不存在,又可能已徹頭徹尾變成了另一個人。過去的都是鬼魂,那些物件僅僅是少女從夢中醒來發現握在手裡的胡桃夾子,沉重而不真實。
日前朋友給我發來了一幅約十年前拍的照片。我感覺照片裡的自己非常陌生,也記不起是在何時何地與她拍下合照。朋友提到當時的幾個重點,我才依稀有些印象。十年前的生活與現在的生活比較起來,可說是非常不同,且可一不可再。照片讓我發現封塵了良久的事情,在我的記憶裡已化成灰燼,只剩下零星的碎片,無法拼砌。
都記不得了。每天在眼前掠過的事情實在太多,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有價值,要是執着不放,統統收藏,反而會令回憶變質變味。
胡桃夾子不會再把我帶回夢裡去,而夢日漸褪色。最後,胡桃夾子只是一塊雕刻成士兵模樣的木頭,露出雪白的大牙,掛着似笑非笑的臉容。
月 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