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方案深化粵港澳合作
六月十四日,國務院印發《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方案旨在加快推動南沙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通過簡要對比南沙與橫琴兩地政策,得出以下幾點:
一是在有序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方面,兩地政策各有側重。兩地均適用廣東省自貿區金融創新政策,對跨境機動車保險、商業醫療保險和探索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境外投資等有所支持;但南沙強調支持港澳投資者在當地設立證券、基金公司等持牌金融機構,同時在南沙設立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南沙在資金、要素支持力度更大,方案提到,二二年至二四年,將每年安排南沙100億元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廣東省分配財政資金和新增地方政府債券額度對南沙予以傾斜支持。
二是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橫琴落地政策優惠力度更大。南沙對先行啓動區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免徵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個稅稅收超過港澳部分。橫琴企業所得稅落實:“鼓勵類企業所得稅適用15%低稅率、合條件境外直接投資所得免稅、合條件企業資本性支出一次性扣除”三項政策,個稅落實“澳人澳稅”、“境內外高端和緊缺人才個稅適用15%低稅率”。
三是在民生服務方面,南沙政策值得橫琴借鑒。南沙强調港澳社保跨境可攜性,比如擴大香港“長者醫療券”使用範圍,推動將“白名單”內的南沙醫療機構納入香港醫療費用異地結算單位;支持南沙開展跨境轉診合作、跨境養老試點等,這些政策對未來澳門如何將自身特色優勢延伸魂深合區具有參考意義。
隨着《方案》公佈,粵港澳合作發展三大平台方案(橫琴、前海、南沙)全部就位,大灣區建設邁入新征程,本次《方案》以南沙作爲重要載體,通過建立互利共贏區域合作關係,推動區域經濟協同發展。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 發展規劃部策略分析師 黃禹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