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可助取回拱關扣押款項
無業漢騙親戚四十萬被拘
【本報消息】一名曾在拱北海關工作的本地居民疑“唔熟唔食”,以協助一親友取回對方遭拱北海關扣押的二十九萬港元款項為由,成功詐騙該親友折合四十一萬八千六百多澳門元。司警經調查,日前在關閘口岸拘捕涉案本地男子,有人供認犯案。
被捕男子姓曹,四十七歲,本澳居民,報稱無業。司警落案控以相當巨額詐騙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涉案曹某為案中本地男事主的表姊夫。
案情顯示,事主於二○一九年二月因攜帶二十九萬港元現金到內地沒有向拱北海關申報而遭查獲並扣押款項,事主為取回款項,聯絡曾在拱北海關工作的表姊夫、即涉案曹某幫助,惟有人疑“唔熟唔食”,向事主訛稱認識拱北海關領導可提供協助,但須先付七十萬港元“擔保金”,事後被扣押款項和“擔保金”可一併退回予事主。
屬初犯錢九成獲退
事主信以為真,當年稍後時間向表姊夫先交付二十三萬港元現金,另透過網銀行轉帳四十五萬元人民幣。同年十二月,事主接獲真正的拱北海關通知,指其沒有申報攜帶二十九萬港元款項到內地屬於初犯,在扣取當中百分之十、即兩萬九千港元稅款後,其餘款項即可退回。此時,事主才懷疑自己遭表姊夫詐騙金錢。往後,事主多次向表姊夫追討“擔保金”,才獲表姊夫退回三十萬元人民幣。事主因遲遲收不到其餘的款項,於上月十八日向檢察院舉報,案件隨即交由司警調查。
司警調查後,鎖定目標疑犯。至本月八日,涉案姓曹本地男子經關閘入境時,被司警拘捕。經查問,曹某供認所得贓款已用於在內地購買房產及日常生活花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