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向工程界宣防火法
【本報消息】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法律制度將於八月十七日起生效。工程師學會與消防局昨日合辦“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法律制度”講解會,數十名業界代表出席。合辦單位冀讓業界及早清晰法律法規的內容,讓有關工程師可在實施專業工作時,提升精準度及效率。並配合有關部門工作,使新法實施更順暢。
座談會昨日下午三時在工程師學會會址舉行,消防局燃料安全廳廳長勞杰志,工程師學會會長胡祖杰,消防局防火廳代廳長林俊生、研究及策劃廳代廳長陳明,工程師學會理事長蕭志泳、副理事長黃傑勇、賴健榮、周子鍵等出席。會上,該會會員、工程專業人士與消防局代表深入交流和討論。
五千防火負責人
勞杰志表示,該法自公佈後,消防局已進行系列宣傳推廣工作,包括向社團、業界進行座談會等。新法生效前後,當局加強對大廈日常巡查工作,希望居民自覺配合,勿將雜物擺放在公共地方阻塞走火通道,共同做好相關工作。新法要求特定樓宇要設有“防火安全負責人”,目前有約五千人完成“防火安全負責人”培訓,粗略估計,相信能滿足市場需求,當局亦會繼續舉辦有關課程。
胡祖杰指出,該法生效與工程師業界工作息息相關,樓宇及場地在設計、規劃、施工及管理大部分都有工程師參與,認為新法生效對業界影響不大,反而更清晰在工程方面消防局與土地工務局責任分工、防火產品的認可及性能化設計等相關法律條文及執行細節。
出席座談會的主要是學會內的會員及其他從事工程的專業人士,包括有從事都市建築編制計劃設計、監理、實施工程、設施管理的人士,報名人士在報名時亦針對法律上各要點條文提交問題,學會將問題編制列表,當中包括技術規範,性能化設計,維持安全條件及防火安全負責人的義務,違法行為,檢查保養及維修的職務,行政違法及日後技術相關的培訓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