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錄過往答覆回應書質態度消極
李良汪促房局認真履責
【本報消息】議員李良汪早前就《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的遵守情況及跟進措施,以及對分層建築物管理相關法律的實施成效作檢討提出書面質詢。房屋局長山禮度回覆時節錄曾於去年十一月十九日回覆同類問題的書面質詢答覆回應。李良汪批評當局在回覆議員質詢時只引用過去回覆的節錄,顯示對長期存在的問題沒有認真檢討及正視,更未有對現時出現的問題深入理解,態度消極,對改善政府施政造成阻礙。
山禮度回覆李良汪書面質詢時節錄過往的書面質詢答覆,指“政府曾多次強調,分層建築物是業主的私有財產,其共同部分的管理事務,屬大廈業主的共同責任,政府一直主動透過不同措施鼓勵業主履行樓宇管理責任,如資助召開業主大會引致的費用、透過舉辦管理機關培訓課程、為籌組管理機關的業主提供技術輔助等。相對於政府向業主提供法律、行政等支援,社團更具條件在居民聯絡工作上發揮積極作用,協助業主成立管理機關,推動社會做好大廈管理工作。”
政府推動不可或缺
山禮度又提到,物業管理公司均已按《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規定召集首次所有人大會。然而,管理機關的成立和存續則完全取決於業主參與意願。至於《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及《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兩部法律的實效評估和檢討,山禮度則回應稱,會作出必要配合以確定是否有需要對《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作出修訂,《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則沒有訂立檢討規定。
針對當局回應,李良汪重申,提升樓宇管理水平除涉及業主自身義務,政府支持投入亦是關鍵所在,特別在社會普遍意識仍有待提升情況下,政府的推動顯得尤其重要,故此,當局除不斷強調樓宇管理屬業主自身責任外,更應作出具體措施推動成立管理機關,以完善大廈共同部分的管理工作。
三無大廈難自管理
李良汪更批評當局在回覆議員質詢時只引用過去回覆的節錄,顯示對長期存在的問題沒有認真檢討及正視,更未有對現時出現的問題深入理解,態度消極,對改善政府施政造成阻礙。強調在實務操作上不少樓宇由於不同原因,尤其“三無大廈”或獨居長者較多的樓宇,要求業主自行管理大廈,往往存在現實困難,倘當局繼續放任不理,最終影響的還是全社會。促請相關部門調整思維、認真履責,積極優化自身職能,以貫徹落實當權者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