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四萬五李代桃僵不果拒退款
男子擅放售他人特別車牌法辦
【本報消息】車行負責人在未經同意下,網上出售友人名下特別車牌,並收取買家四萬五千澳門元,由於車牌擁有人未同意出售,故無法辦理轉名手續。車行負責人遊說買家購買自己名下的特別車牌不果,並拒絕退款,事主懷疑被騙,隨即透過律師向檢察院檢舉,轉介司警調查後日前傳召車行負責人到司警調查。
涉案人姓林,男性,卅二歲,澳門居民,報稱車行負責人。警方以詐騙罪將其落案,移交檢院跟進。
司警今年一月十八日收到檢察院轉介,調查案件。據了解,案中本地女事主於去年三月四日透過互聯網認識涉案林某,疑犯稱有一個特別車牌出售,事主有意並轉帳四萬五千澳門元購買該特別車牌。
誰料林某收款後一直未有消息,事主追問下,疑人遊說對方購買自己名下另一特別車牌,但因“不合心水”未有成事,事主要求疑人退款但遭拒絕。
落案控詐騙罪
經進一步調查,司警發現林某最初在網上放售的特別車牌屬於其友人名下,疑人當時受友人委托在網上“問價”,疑人在未得到對方同意下將車牌放售。由於友人拒絕出售車牌,林某只好遊說對買家購買自己名下的特別車牌,但最終未能成功。
直至本月十日,司警傳召林某到司警局調查,期間疑人否認作案,認為事主不願購買自己名下的特別車牌,應視為“撻訂”拒絕退回已收款項。警方以詐騙罪對其落案,移交檢察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