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揭兩假婚案拘四“夫妻”
【本報消息】警方偵破兩宗假結婚案件,拘捕兩對假夫婦,其均承認犯案。警方現以“為取得許可而虛偽作出並主張某些法律行為”罪,將涉案男女移送檢察院偵辦。
首宗案件涉案“丈夫”為六十一歲何姓本澳男子,其“妻子”姓張,四十歲,內地居民。
外僱與兒申來澳
案情指,治安警早前接獲身份證明局跟進一宗懷疑假結婚案。於本月七日,警員到何某位於渡船街某單位突擊家訪,期間發現單位內並無屬於其“妻子”張女的個人物品。經盤問,何某承認犯案,供稱二○一八年在本澳某食店,認識當時外僱服務員張女。
稍後,張女提出與何某假結婚,承諾待他日何某老後有人照顧,於是二人同年在內地註冊結婚。二○二○年,何某申請張女及其與前夫所生的十歲兒子來澳定居。另外,治安警於同日傳召張女到警局問話,其亦承認犯案。治安警表示,張女在被捕時仍未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
另一宗案件涉案本澳“丈夫”為三十七歲樊姓男子,其內地“妻子”姓劉,三十九歲。
另案冒女嬰生父
案情指,司警於二○二○年三月十日接報指,一名劉姓內地女子透過與樊姓本澳男子假結婚來申領澳門居民身份證。經調查分析兩人於婚姻存續期間的生活軌跡,發現兩人不但沒有共同出入境記錄,涉案女子在分娩、帶同女兒離開本澳及領取澳門居民身份證期間,樊某均無陪同,有跡象顯示兩人涉及假結婚。
本月十日,司警傳召二人到警局調查,期間樊某承認收取三萬元人民幣報酬與劉女假結婚,協助其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及冒充女嬰的生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