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駕駛員操作技術達標
保安司長辦:雲梯車翻側評估中
【本報消息】議員林宇滔書面質詢消防雲梯車年初在新雅馬路行車天橋翻側事故。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玉英經徵詢消防局的意見回覆稱,消防局正尋求專業方評估分析,以客觀論證排查事故原因;一旦有最終調查結果,將盡快對外公佈。
林宇滔書面質詢指,當局會否在完成事故調查前,暫時停駛同類車輛,採取臨時措施,確保不會有同類意外再次發生,並要求當局向社會公佈是次事故的初步起因,以及全面調查報告,改善相關措施及建議。
張玉英回覆指,消防局一向重視人員的駕駛安全,所有特別車輛駕駛員均受過專門培訓以及為期約七年的持續嚴格考核,並取得平台車及鋼梯車司機資格,操作車輛必須按局方制訂的相應指引和守則進行;局方亦會按機制抽查考核駕駛員,以確保操作技術水平達標。另外,特別車輛亦須於每天換更交接時通過模擬操作測試,確保車輛處於正常狀態。
肇事車輛已停駛
她稱,事故發生後,肇事車輛已停駛,相關駕駛員亦暫停駕駛工作,消防局亦已將肇事車輛送交通事務局檢查,確認車輛的掣動效能及轉向結構系統均無異常;其他同類車輛及大型緊急車輛經全面檢查亦未發現安全問題。
林宇滔又質詢消防局現時在採購重型消防車輛時,有何安全指引以及標準,確保車輛重心、抗翻側能力及其他車況等適合在本澳道路行駛。
張玉英回覆稱,消防局在購置任何消防車輛時,一貫要求廠商提供車輛的安全證明文件及相關測試報告,以評估是否符合在本澳道路行駛。針對平台車和梯車等特種車輛,如是次事故中肇事的六十八米平台車,消防局更會要求廠商進行各項安全測試,包括傾斜測試,並委派專責人員前往測試現場參與及監察整個過程,確保相關車輛運抵本澳前檢測合格;在抵澳後,車輛須再經交通事務局全面查驗、符合該局要求後,方可於本澳道路行駛。
未考慮傾斜測試
至於林宇滔質詢當局會否考慮強制要求重型車輛在進口本澳時,必須通過“傾斜測試”等安全測試。保安司司長辦經徵詢交通事務局表示,現階段未有考慮改變現行的重型車輛驗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