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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臉識別管理辦法六月施行
新規旨在保護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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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日期: 2025年4月5日星期六     版面導航
當前報紙日期:
2025 3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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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旨在保護個人資料

    新規旨在保護個人資料

    據“網信中國”微信公眾號消息,《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辦法》近日公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指出,旨在規範應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人臉信息活動,保護個人信息權益。

    發展與安全並重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隨着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互聯網技術飛速發展,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在消費、金融、出行等社會各領域快速普及,在促進數字經濟發展、方便人民生活的同時,也引發了公眾對侵犯隱私、洩露個人信息的擔憂,受到社會各方高度關注。《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對個人信息處理規則作出了規定。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國家網信部門統籌協調有關部門針對人臉識別等新技術、新應用制定專門的個人信息保護規則。制定出台《辦法》是落實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重要舉措,目的是規範應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人臉信息活動,保護個人信息權益。

    《辦法》堅持發展與安全並重,妥善處理促進創新和依法治理之間的關係,在保護個人信息權益的同時鼓勵人臉識別技術的應用和創新。一方面,《辦法》規定應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人臉信息的基本要求和具體規則,建立人臉識別技術應用監督管理制度,規範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切實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個人信息權益。另一方面,《辦法》明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為從事人臉識別技術研發、算法訓練活動應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人臉信息的,不適用本辦法的規定,為開展人臉識別技術的攻關研究和應用創新預留空間,有利於推動相關產業安全健康發展。

    明確非強制原則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指出,人臉信息是敏感個人信息,一旦洩露,容易對個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甚至威脅公共安全。針對“刷臉”住宿、“刷臉”進小區等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場景泛化、強制使用等問題,《

    辦法》明確了人臉識別技術應用的非強制原則,規定實現相同目的或者達到同等業務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臉識別技術方式的,不得將人臉識別技術作為唯一驗證方式。個人不同意通過人臉信息進行身份驗證的,應當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國家對應用人臉識別技術驗證個人身份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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