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千七億臨時撥款
應付撥款條例實施前教育社福醫療等開支
【香港中通社二十日電】香港立法會二十日通過臨時撥款決議案,撥出近一千七百七十七點五億港元,確保在四月一日新財政年度開始至《二○二五年撥款條例》獲通過實施前,政府能繼續獲得所需資源,提供教育、社會福利、醫療衞生、保安等公共服務。特區政府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浩濂表示,撥款條例實施前,政府可動用的臨時撥款額合計為一千七百七十七億四千八百八十八萬港元,可應付政府約兩個月的運作開支,相當於撥款總額約六千三百九十七億元的百分之二十八。
陳浩濂解釋,政府每天均要支付大量財政資源提供公共服務項目,單在二○二五至二○二六財政年度的首星期,政府須支付的主要開支將超過一百二十六億港元,當中包括給予醫院管理局約八十二億港元的資助金;向約十萬個綜援受助家庭及約十三萬名公共福利金受惠人士,發放合共約十四億港元;向教資會資助大學發放約十八億港元補助金;向約七百四十所幼稚園發放約五點四七億港元資助金;向退休公務員發放約七點三億港元退休酬金;以及支付合約員工的薪金和供應商的應付帳目等。
按照財政預算案時間表,立法會將在四月十六日的會議上恢復《二○二五年撥款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並於四月三十日的會議上進行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