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前黨委書記
吳英傑被控受賄3.43億元
【據新華社北京二十日電】二十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原主任吳英傑受賄案。
當庭認罪悔罪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起訴指控:二○○六年六月至二○二一年二月,被告人吳英傑利用擔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政府副主席,自治區黨委常委、政府常務副主席,自治區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和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三點四三億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吳英傑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吳英傑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吳英傑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群眾五十餘人旁聽了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