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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AI數字文明需重建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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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日期: 2025年4月2日星期三     版面導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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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3月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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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AI數字文明需重建信任

    AI數字文明需重建信任

    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等四個部門於日前聯合發佈《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自二○二五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國家標準的《網絡安全技術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方法》也將同步實施。這不僅是應對AI詐騙的技術防線,更是重構數位時代信任體系的制度創新。

    近年來,人工智能(AI)技術突飛猛進,AI生成合成的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在網絡平台迅速傳播,旣豐富資訊內容,也成為編造虛假資訊、擾亂傳播秩序、實施新型詐騙的幫兇。有利用AI撰寫假新聞、造謠博出位;有假手AI發表評論,打造“智能水軍”;還有深度造假知名院士視頻,帶貨宣傳護膚品;更有借助AI假冒明星,騙取老人錢財……。AI技術給虛假資訊披上高科技“偽裝衣”,使“耳聽未為真、眼見未為實”,且技術還在不斷迭代,迷惑性越來越強。防範AI造假,不僅僅是網絡平台的責任,依靠公眾的“火眼金睛”去識別造假行為更不現實。

    資料顯示,二○二四年,全球AI詐騙涉案金額突破三千億美元,其中語音合成詐騙、視頻換臉詐騙、聊天機器人詐騙成為三大主要形式。在我國,經濟發達地區案例佔比超過四成半,受害群體從“一老一少”向企業主、寶媽等多元群體蔓延。更令人警惕的是,AI技術正被“武器化”為完整黑色產業鏈:上游兜售“AI換臉套餐”,中游精準投放詐騙資訊,下游通過虛擬貨幣洗錢。這種“技術黑箱”與“傳播黑箱”的疊加效應,使傳統監管手段捉襟見肘。

    AI生成內容標識制度的深層意義,在於重建數字時代的信任基礎。當“眼見未為實”成常態,標識制度通過技術手段錨定資訊原點;當演算法黑箱引發認知迷霧,標識制度以透明化原則重塑傳播秩序。這種治理創新,既延續了“以技術治理技術”的智慧,更體現了“在發展中規範、在規範中發展”的辯證思維。

    給AI生成合成內容添加標識,是從源頭上治理AI造假的有效手段。《標識辦法》的核心在於構建“AI內容身份證”體系。標識要求在視頻角落標注“本視頻為合成內容”,音頻開頭插入“AI生成”語音提示,圖片添加透明浮水印;隱式標識則通過資料嵌入生成主體、技術參數等資訊。這種“可見+可溯”的雙重機制,既降低公眾識別成本,又為執法追溯提供技術支撐。

    治理AI造假,除了資訊標識,技術防範同樣不可忽視。新規的實施面臨多重挑戰。例如,如何應對境外AI工具生成內容的監管真空?如何提升平台對未標識內容的檢測能力?用戶惡意篡改標識、平台審核流於形式等如何防範?都需要正視。

    面對AI不可逆,只有繫好法律安全帶、點亮倫理探照燈,建立起權責清晰治理體系,才能讓AI真正為經濟社會發展賦能,而不是異化為踐踏權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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