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元童陳子慧任勞局正副局長
【本報消息】政府公報公佈多則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其中陳元童升任為勞工事務局長,接替黃志雄;陳子慧則由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副局長調任為勞工事務局副局長,任期均為一年,於二○二五年三月十八日生效。
陳元童擁有廣州暨南大學經濟學院經濟法學士學位及澳門大學法學院澳門法律導論課程結業證書。自二○○二年進入公職,曾在法務局、人力資源辦公室及勞工局擔任多個技術及管理職位,自二○一六年五月起擔任勞工局副局長至今。委任理由為局長職位出缺,且其個人履歷顯示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該職。
陳子慧則擁有暨南大學經濟學學士學位(商業經濟專業),在經濟領域擁有超過三十年公職經驗。自一九九一年進入公職,曾在經濟局擔任高級技術員、組長、廳長及副局長等職位,並自二○二一年起擔任經科局副局長。委任理由為副局長職位出缺,且其履歷顯示具備擔任該職的專業能力及才幹。
此外,因應勞工局局長職位變動,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委任陳元童為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協調員,接替黃志雄。委任勞工局研究及資訊廳長陳穎芝為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秘書長,以替代陳元童。上述批示於三月十八日生效,兩人的任期至二○二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