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擾亂立法會秩序
兩前立會議員加監七至廿天
【香港中通社十二日電】正就“35+串謀顛覆政權案”服刑的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及陳志全,十一日承認曾擾亂立法會秩序,分別被判加監七天及二十天。同案的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不認罪,押後至九月廿六日審訊。
三宗相關案件十一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朱凱廸和陳志全承認在二○一九年五月十一日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期間,阻止建制派主持會議,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兩人亦承認襲擊、妨礙或騷擾議員周浩鼎及葛珮帆,朱凱廸另承認對象涉陳恒鑌。
朱凱廸、陳志全被指於二○二○年六月四日立法會進行國歌法三讀辯論時,在會議廳內潑臭水,被控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有害物品及特權法下藐視兩罪。控方十一日申請撤回朱凱廸的控罪,對陳志全不提證供起訴。陳志全承認藐視罪。原案還涉被告許智峯,他現正潛逃。
裁判官考慮兩人先後認罪,最終判朱凱廸囚十四日,因另案服刑視為加監七日;判陳志全囚三十二日,因另案服刑視為加監二十日。
林卓廷被指於二○一九年五月十一日當天在立法會一號會議室襲擊、妨礙或騷擾陳恒鑌。他拒絕認罪,被押後至九月廿六日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