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作則 拒絕“走水”
“走水”問題深受社會關注。近日青茂海關查獲女子利用兒童手推車,偸運相機及鏡頭入內地,此次更是該女子兩年內走私同類物品兩度被罰。因微小利益以身試法,更置幼童於險地,值得嗎?
國家海關具有監管貨物進出口功能,旅客可攜帶一定數量個人物品出入境。有人利用此一便利,招引居民“螞蟻搬家”將須報關貨物走私帶進內地,逃避海關監管,擾亂進出口貨物秩序。
“走水”職業化,儼如一門生意。海關去年全力打擊涉及“水客”走私不法活動,當中分別在關閘口岸、青茂口岸、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橫琴口岸共查獲逾四千五百宗違法個案。有關工作必須持之以恆,並適時公佈,以茲阻嚇。
犯罪團伙常以未成年人為目標,如利用學生身份或跨境通行之便,招攬學生當“水客”,甚至走私毒品,一旦被捕,大好前程就此斷送。政府須加強宣教,更應適時修訂法律,提升罰則。家長則要拒絕走私分子利誘,以身作則,教導子女識法守法。
悅 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