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歲以下須用束縛設備
兒童坐私家車新規十一月生效
【香港中通社二十五日電】香港將推出兒童乘私家車新規定。特區政府運輸署近日宣佈,今年十一月起,香港八歲以下兒童乘坐私家車時,必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
運輸署表示,屆時八歲以下的兒童,除非身高達一點三五米,否則無論坐在私家車前排還是後排,都必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
運輸署總工程師胡建國二十五日在電台節目表示,相關規定參考外國標準。對兒童來說,一點三五米的身高在乘車時雙腳能自然平放於地上,不會被安全帶“鎖住脖子”;至於未達身高的兒童,家長可準備兒童安全座椅,或較輕便的安全帶調節器。
若遇到緊急情況,無法為兒童安排相關設備,該如何應對?胡建國表示,如遇上求醫等緊急情況,法例會有相關免責辯護。此外,法例只規管私家車,是由於兒童交通意外受傷個案中,逾半為乘坐私家車期間發生。若規管公共交通工具,會對日常營運造成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