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超高樓宇糾紛想起
唐 嘉
最近報章消息報道,涉及影響東望洋燈塔景觀的東望洋斜巷“超高樓”復工後,在頂樓增建梯屋,超出了當局二○○八年向外公佈維持八十一點三二米的高度,這是當年向外公佈的效果圖是沒有這建築物,再次引起社會關注。文化局表示,世界遺產中心已知悉並掌握該樓宇項目情况。
東望洋斜巷十八至二十號原來是兩幢特色平房,經拆卸後興建新廈,於二○○八年因為興建高度超標影響東望洋燈塔景觀,由行政長官批示停工,至今長達十五年,直至去年獲准復工。不過,復工後的樓宇頂層卻出現增建梯屋。文化局年前表示,該樓宇高度將會維持建成高度為海拔八十一點三二米,可能是由於一時疏忽,未有納入梯屋的高度計算在內,故此引來社會關注。
其實,這宗“超高樓”的興建,以目前復工的八十一點三二米高度完成,總算撫平了社會的“糾結”。據文化局透露,樓宇目前的高度已受到世界文化遺產中心知悉並掌握。“超高樓”由原設計的三十六層,海拔一百二六點一二米,縮減至目前的十九層的海拔八十一點三二米,以原設計三十六層計算的高度,如果不是受到有心人士投訴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國家文物局反對,其後果將是東望洋燈塔景觀,會從我們眼中消失了。
這次“超高樓”復工消息受到關注,為了對事件有具體了解,筆者特別要求立法議員林宇滔提供二○○八年由文化局向傳媒發出的“效果圖”(如附圖),以便對事件有確切認識。
這宗曠日持久擾攘經年的樓宇糾紛,在回歸後的今天來說,實屬罕見。可是,這類樓宇糾紛事例到今天仍有發生。例如早年有街坊會負責人站在宋玉生廣場中線,向政府強烈建議:松山方向的建築物,不應遮擋東望洋燈塔,但結果,松山東望洋燈塔還是被建築物遮擋了!
回歸前最大一宗官商樓宇鬥法新聞,莫過於大三巴牌坊石級下的一幢舊式樓房,有建築商買下該幢舊樓,明知該幢樓宇受到保護,不能清拆。狡猾的買主卻趁着兩天公眾假期,以快刀斬亂麻手法,把舊樓拆去,造成既定局面,可優哉悠哉興建高層大廈,殊不知高官假期之後,得知該幢舊樓被拆,馬上下令指示建築商要照原樣重建,不准建高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