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業界秩序 刑罰一至八年
當局修法重鎚打擊賭底面
“賭底面”、線上博彩、“換錢黨”等各種犯罪活動近年嚴重影響本澳博彩業正常秩序與治安環境,其中“賭底面”更直接損害博彩收益。新的《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去年底完成修訂,將上述違法行為明確納入“不法經營幸運博彩”範圍,刑罰亦由原來的最高三年調整為一至八年。
澳門博彩業名揚天下,但眾所周知,賭博亦具相當的特殊性。長期以來被犯罪分子所利用,以假冒博企或官方機構名義方式,在外地架設非法博彩網站,以各種手法招賭甚至詐騙,不僅對海內外人士造成財產損失,亦嚴重影響澳門名聲。
近年較轟動的“賭底面”案,包括由周焯華為首的不法經營賭博集團利用太陽城貴賓會從事的不法活動,以澳門為基地,分別在菲律賓、越南等地開設貴賓廳經營賭博,直播當地賭場的賭博活動,吸引澳門和內地居民電話及網上非法賭博,並透過地下錢莊等轉移不法所得。法院認定周等人通過犯罪活動獲取不法利益超過二百四十八億港元,周被判處十八年徒刑。
另一宗同類案件為德晉集團負責人陳榮煉的犯罪集團經營“賭底面”,陳被控犯罪集團、在許可地方內不法經營賭博、詐騙、清洗黑錢等三十四項罪名,“賭底面”涉資約三百四十九億港元,共囚十四年。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