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萬劏房低於“簡樸房”標準
當局收兩改建迫遷租戶投訴
【香港中通社七日電】香港特區政府早前就“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開展為期兩個月的諮詢。特區政府房屋局長何永賢七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調研發現,現時約百分之二十六的劏房不符合“簡樸房”面積需不少於八平方米的標準。
何永賢指出,制定“簡樸房”面積標準時,調研發現約百分之十六的劏房少於七平方米,多達一半的劏房少於十平方米,約百分之二十六的劏房少於八平方米。局方會見政團及專業團體等,其中多數建議把“簡樸房”面積標準定為七至十平方米。她表示,綜合考慮後,局方最終以面積不少於八平方米為標準。現時,香港約有百分之二十六,即三萬多間劏房不符合標準,需要矯正。
近日,差餉物業估價署首次收到兩宗懷疑劏房租戶被迫遷走的投訴,業主指想將單位改為“簡樸房”,要求現有租戶搬走。何永賢提醒業主,“簡樸房”相關規管制度仍在諮詢階段,其後或有可能調整,需等待提交立法會的法例草案作最後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