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電子政務推動行政改革
張司:建設服務型政府
【本報消息】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接受慶回歸廿五周年採訪團訪問時表示,公共行政改革是行政法務範疇的工作重點之一。
二○二○年起,以電子政務為切入點推動行政改革,推動跨部門合作,打破數據壁壘,促進互聯互通,優化升級面向一般居民的“一戶通”,推出面向商企和社團的“商社通”,推動公共服務由傳統的櫃檯辦理,逐步轉向線上線下結合乃至全程網上辦理,提升行政效率,建設服務型政府。
精簡各部門架構
截至今年九月三十日,“一戶通”用戶逾六十一萬,是二○一九年底四點九萬用戶的十二倍,提供的服務及功能由二○二○年《電子政務》法律生效時的四十二項,增至超過四百三十項。“商社通”提供逾九十項服務,已開立實體帳戶逾一點五萬個,當中公司帳戶逾一點一萬個。
張永春指出,政府以職能明確、權責分明、精簡高效為基本原則,持續推動部門架構重整,公共部門比二○一九年底減少四個。二○二○年起,實施嚴格的公務人員員額管理,控制公務人員數量處於合理水平;推出面向公務人員的電子統一帳戶及平台“公務通”,強化公共部門內部管理;優化招聘制度,簡化職程設置,建立靈活的人員調動制度;強化公務人員培訓,關懷支援基層公務人員,努力打造一支高效為民的公務人員隊伍。
法務工作方面,完善立法統籌協調機制,訂定立法規劃的原則,科學確定重點立法項目,實事求是制訂立法規劃,並嚴格落實。二○二○年至今,連續五年全部完成年度立法規劃項目。二○二○年到今年十一月十八日,共配合立法會完成制訂一百一十一項法律,另外頒佈二百三十項行政法規,進一步完善特區的法律制度。
被問及如何推動本地與內地以至國際法律連接,助力大灣區建設?張永春表示,粵港澳大灣區在國家發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建設好大灣區,有利於進一步密切特區與內地交流合作,為特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多機遇,保持特區的長期繁榮穩定。粵港澳大灣區與世界上其他的大灣區相比,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在粵港澳大灣區之內,有三個不同的法律制度,有些方面差異還比較大。
營造法治化環境
因此,如何加強機制對接和規則銜接,為大灣區建設營造一個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環境,是一項重要任務。近年來,澳門特區與粵港兩方一起努力,做了很多工作。在機制對接方面,三地的法律部門在二○一九年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已經舉行六次會議,在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提升法律服務、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訓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果。此外,澳門法務局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法律事務局、珠海市司法局,以及深圳市司法局都建立了相應的合作機制。
相對於機制對接,規則銜接的難度更大,澳門特區政府在這方面也作了一些探索和創新,包括開展立法協同;優先促進調解、仲裁等“軟法”規則銜接;按實際需要修訂本地法律。其中,設立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平台,制訂《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專業操守最佳準則》和《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爭議調解示範規則》等多個文件,促進大灣區調解規則的統一。在此基礎上,正在形成統一的大灣區調解員名冊,預計今年底向社會公佈。
澳參與多邊公約
此外,澳門還積極適用多邊公約。截至目前,適用特區的公約(含修正案)已經超過七百五十項,涉及外交、國防、人權、民航、知識產權等十七個領域。透過適用這些條約,特區參與相關多邊國際事務的權力得到制度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