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搞新型腐敗隱性腐敗
台盟原常務副主席李鉞鋒被捕
【中新社北京四日電】中國官方四日通報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委員、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台盟中央原常務副主席李鉞鋒涉嫌受賄一案進展。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鉞鋒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李鉞鋒,台灣中壢人,一九五八年七月出生於重慶市渝中區。李鉞鋒曾長期在重慶工作,二○一七年十二月出任台盟中央常務副主席。
今年三月,官方通報李鉞鋒接受國家監委監察調查。十月,官方通報李鉞鋒嚴重職務違法被開除公職。他被指長期投機鑽營,大搞新型腐敗、隱性腐敗,以“放貸收息”等隱蔽方式大肆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工程款催收、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鉞鋒還被指“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和旅遊安排”、“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私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