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熟悉本澳醫療體制運作
歐陽瑜:醫療人員實習需在澳進行
【本報消息】議員高天賜口頭質詢時建議允許畢業醫科學生在外地實習。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根據《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規定,醫療人員須取得資格認可和執照,方可從事醫療人員的業務。醫專會依職權辦理十五類醫療人員的資格認可及登記,組織資格認可考試,以及統籌屬資格認可程序組成部分的實習。此實習屬於職前的臨床實踐實習,不同於本澳或外地的臨床醫學學士學位課程期間的實習,其目的和性質截然不同。
獲認可須經評核
歐陽瑜表示,十五類醫療人員的實習,目的主要是讓實習員,透過實習階段熟悉本澳的醫療體制和運作,深化在專業培訓中獲得的知識和技能,期望實習員在完成高等教育課程階段後,以及正式執業前提供臨床實踐機會,做好職前準備。實習期間規定修讀的理論培訓,內容包括本澳醫療政策、法律制度及相關專業課程,同時需完成在本澳各實習機構各階段的臨床實踐實習,能讓實習員深入認識本澳的醫療工作環境。因此,醫療人員的實習需在本澳的醫療機構進行,實習員需要完成實習計劃中各個專業的實習,並通過階段性評核和最後評核,才能獲得專業資格認可。
免試認可已解決
議員林宇滔關注有外地註冊醫生,因持有本地居民身份證,即使符合專業資格亦無法聘請來澳。歐陽瑜指出,之前曾存在相關問題,但現時已解決。醫專會已制訂“資格認可考試豁免準則”及“豁免實習全部或部分為同等培訓準則”,符合相關學歷及資歷條件的醫療人員可申請豁免考試及實習而取得資格認可證書。至今,醫療專業委員會共接獲三十八宗關於醫生專業的豁免申請,已完成審批的申請中,廿宗豁免考試及實習的申請有十八宗獲批准;十四宗豁免實習申請有十一宗獲批准。
協和未來可實習
歐陽瑜並稱,在醫專會舉辦的三屆實習中,至今參與醫生實習人員共三百二十六人,當中三百二十四人的實習階段均於公共部門進行。宋碧琪指出,僅兩人在私營醫院實習,質疑因為醫療機構要給付實習津貼費,導致聘實習醫生缺乏積極性。醫務委員會秘書長梁佩珊強調,實習津貼由培訓機構支付,私營機構會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提供實習名額,她相信未來澳門協和醫院亦具條件成為一個實習機構,為畢業醫科生提供實習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