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敏莉任終審法院院長
【本報消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報昨刊登行政長官行政命令,任命宋敏莉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院長,任期三年。自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起產生效力。
公開資料顯示, 宋敏莉,一九六六年出生,北京大學法律系學士、碩士,後赴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文學院學習葡文,就讀澳門大學澳門法律導論課程,參加澳門司法官培訓中心培訓。自一九九六年九月起,宋敏莉先後擔任澳門及澳門特區檢察院檢察官。二〇〇〇年三月任助理檢察長,並在檢察院駐終審法院及中級法院辦事處工作。二〇一一年,時任行政長官崔世安根據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任命宋敏莉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法官。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最資深的現任司法官之一。
在二〇一九年和二〇二四年近兩任行政長官選舉中,宋敏莉均獲委為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
今年八月底,原院長岑浩輝因參選行政長官而辭職後,宋敏莉任終審法院代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