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車場優化無感支付
咪錶位將增電子繳費功能
【本報消息】交通事務局長林衍新回覆議員李良汪關於公共停車場無感支付、泊車費用及“咪錶”經營批給的書面質詢時表示,交通事務局一直歡迎和呼籲停車場經營者按自身商業決策,選定與不同的無感支付平台合作。然而因應近期社會提出不同停車場使用不同的無感支付平台影響出行體驗,故根據特區政府與相關金融機構簽署的服務協議,在交通事務局管理的停車場統一提供至少一種無感支付平台(即MPark)以便利駕駛者使用。
交通事務局將根據新修訂的《修改第29/2023號行政法規〈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的公開競投程序〉》行政法規分別開展“公共停車場的經營批給”、“公共道路泊車位(即咪錶)的經營批給”公開競投程序,當中會包括優化停車場收費系統無感支付功能,以及在咪錶位加入電子方式繳付等要求。
不認同降泊車費
林衍新稱,公共停車場定價是本澳陸路交通政策其中一環,若以低廉價格提供公共泊車服務,對交通可持續發展未見有利,不符《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規劃(2021─2030)》的目標。故局方從提高公共停車場車位流動、體現用者自付、鼓勵綠色出行和平衡用車成本等方面考慮收費定價,期望讓有限的公共泊車資源能獲得更公平、更有效的運用。同時倘社團能發揮影響力,推動駕駛者改變“車泊門前”的錯誤習慣,將“守法泊車”的正確意識輻射到社會各階層,也有助用好公共泊車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