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允澳人落地簽
【本報消息】身份證明局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接獲緬甸聯邦共和國駐香港總領事館通知,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可以旅客身份經國際機場申請落地簽證入境緬甸聯邦共和國,每次逗留最多三十日,有關措施自二○二四年十月廿一日起生效,試行一年。申請手續詳情,可參閱緬甸聯邦共和國駐香港總領事館網頁: https://www.myanmarconsulatehk.org/index.php/visa/announcement。
直至目前為止,共有一百四十八個國家或地區同意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詳情可瀏覽身份證明局網頁:www.dsi.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