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食安風險即時要求改善衛生
市署:食品安全重在預防
【本報消息】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回覆立法議員林宇滔書面質詢稱,食品安全重在預防,近年已增加渠道接收食安查詢及公佈食安資訊,如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風險,會即時要求場所改善及提出衛生建議,並根據風險狀況向業界及居民發出預警及新聞消息,讓各界能迅速應對,合力減低食品安全風險。
盡快公佈場所名稱
林宇滔書面質詢促請市政署交代食安事件的處理標準,戴祖義回覆稱,市政署與衛生局有恆常的合作機制,預防、調查和處理食安事件。當醫療機構接獲疑似食源性病例後,衛生局會對患者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市政署會到有關場所調查食安,再按照衛生局流行病學資料,包括用餐地點、時間、人數、供餐情況、臨床症狀等,綜合評估事件及採取措施,包括:清潔、消毒或改善場所設施設備;封存、召回、銷毀有問題的食品;暫停或限制場所的生產經營等,以堵截食安風險。同時,盡快公佈場所名稱及跟進情況,以讓可能潛在不適的居民可了解事件及盡快求醫。
恆常派員調查抽檢
就八月底及九月初發生的兩宗集體胃腸炎事件,林宇滔質詢市政署的資訊發佈機制,要求部門說明按照甚麼原則或標準判斷是否需要暫時停止經營,會否公佈相關標準避免公眾的誤解。
戴祖義回覆稱,市政署按恆常程序即時派員到場調查及抽檢。第一宗個案涉事的粵匠集團,涉及場所現場環境衛生未見異常,但發現涉事食品製備流程存在食安風險,故即時採取預防控制措施暫停其供應懷疑涉事食品,其後市政署亦巡查粵匠集團所有分店,未見異常。第二宗個案涉事的田淵餐廳,現場環境衛生欠佳,食材管理不當,故要求場所暫停營業直至通過複查複檢為止。
一般而言,食物中毒的潛伏期可在進食當天,亦可延至數天後才發病。故有關事件在採取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及發佈新聞稿後,仍收到反映於事發期間進食後不適的個案,但已沒有出現採取預防措施後的新增個案。